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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文鑫律师小肠扭转所致医疗损害之诉讼应

笔者按:小肠扭转是一种诊断困难的急腹症,病死率高达10%-40%。在患者未死亡的案例中,医疗机构常常因未及时诊断、及时治疗导致患者小肠坏死、切除,造成患者短肠综合征。而小肠系吸收营养的器官,一旦造成短肠综合征即意味着需要终身行肠康复治疗,其所需要的后续治疗费用巨大。司法实践中,因未及时诊断小肠扭转并及时进行治疗所致患者医疗损害的,医疗机构承担的责任比例较大,一般在50%以上;赔偿数额较高,少则几十万元高则几百万元。因此,因小肠扭转所致医疗损害应当引起医疗机构的重视。

年6月24日,笔者在“无讼案例”检索系统中输入“小肠扭转”关键词,共检索到11起。扣除1起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由无关的案例,剩下10起。扣除1起二审维持原判的案例,剩下9起,扣除1起患者跳楼自杀的案例,剩下8起,另增加一起笔者代理的案例,合计9起案例。通过对这9其案例的分析,得出如下结论(详见下表):

1、关于责任比例。9起案例中,医疗机构均负有责任,而且基本上是主要责任,其中50%以上责任比例的高达8起,仅一起承担30%责任的系因患者自身有其他疾病(案例8)。

2、关于承担责任的理由。医疗机构主要存在检查不及时、不全面,未及时采取辅助检查或者剖腹探查;诊断不及时、不正确;治疗不及时,未及时进行手术干预。

3、关于损害后果。9起案例中患者死亡的5起,未死亡的4起案例均构成伤残,基本上构成1-3级伤残。

4、关于赔偿数额。9起案例中,医疗机构赔偿数额50万元以上的5起,其中有一起首次赔付金额超过万元(案例1),50万元以下的4起。其中赔偿数额小于50万元的主要是患者年纪较高或者属于农村户口。

5、关于后续治疗费。未死亡的4起案例中均先按照某种计算标准要求医疗机构先行支持部分后续治疗费。

责任比例

赔偿数额

败诉原因

案例1

80%

.47

患者小肠扭转致绞窄性肠梗阻小肠坏死。医方在诊疗过错中存在检查不及时、不全面,对绞窄性肠梗阻致腹腔出血未能及时作出诊断并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最终造成患者小肠被切除,剩余60cm。医方在诊疗过错中存在的过失与患者目前情况存在因果关系。

案例2

%

.64

患者手术后出现肠粘连,已存在剖腹探查指症时,医院未进行剖腹探查,存在医疗过错;转院医嘱未能严格执行,致使患医院进行手术治疗,对患者获得及时救治方面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医院医疗过错行为与患者最终小肠大部分切除(4m)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医院存在剖腹探查延缓的医疗过错,致患者肠扭转后肠坏死,小肠切除4m的损害后果,医疗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部分的因果关系

案例3

60%

.74

医方在对患者腹痛诊断为肠胃炎后给予—2、胃复安等处理,存在掩盖病情的可能;对病情观察不细,严重性估计不足应为过失。肠扭转是一种较严重的机械性肠梗阻,常可在短时期内发生肠较窄、坏死,死亡率15%—40%,死亡的主要原因常为就诊过晚或治疗延误。鉴于基层诊所条件有限,医生技术水平有限,加之患者病程较短,认为是疾病本身与医方存在的过失行为共同作用导致患者死亡。

案例4

65%

.89

医方及时完成对患者的腹部B超检查,诊断胆囊炎,给予对症、抗炎、补液治疗;6时10分患者在输液过程中出现呼吸急促、喘憋、面色苍白,医方在诊断上考虑过敏性休克、感染性休克而停止输脂溶性维生素,给予对症、抗感染、抗休克处理,行血常规、肝功能生化检查;9时30分患者休克仍未纠正,出现明显的腹膜刺激征,腹穿抽出不凝血,请胃肠外科会诊后考虑急诊行剖腹探查手术;10:40分开始手术,术中发现小肠广泛坏死而行小肠切除、吻合术。医方在上述诊疗过程中存在以下医疗过错:对患者病情观察不仔细,检查不全面(未行腹部X线平片等检查),未对患者急腹症的病因进行鉴别诊断,将小肠扭转误诊为胆囊炎,并延误手术治疗。

案例5

%

.20

医方在治疗过冲中存在以下过错:1、在治疗过程,门诊病历欠可靠性,表现医嘱、检查结果不相吻合;2、从诊断肠坏死至手术拖延6小时;3、诊断性腹穿无时间、抽出液性状、医生签名等记录;4、年12月6日5时血白细胞明显升高,立位腹平片出现肠梗阻,未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指导治疗;5、在准备行近全小肠切除前与家属沟通欠缺,包括全肠切除的后果及预后。患者的损害后果与医方的诊治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案例6

60%

.27

1、年2月3日19时,患者因“腹痛“去医方急诊,被收治于肝胆外科诊治。21时首次上级医生查房记录:”全腹肌紧张,中上腹部压痛、反跳痛”,医方采取保守治疗,延误病情,医方存在缺陷。2、医方在2月3日21时病程记录后至2月4日2时20分5小时余,无病程记录。在此期间的病情观察不密切,医方未尽到注意义务,致使其病情加重,造成“急性弥漫性腹膜炎,感染中毒性休克,大部分小肠坏死”,以致患者术后出现断肠综合征、发热、腹泻,医方存在过失。3、患者术后出现持续发热、大便潜血、不全肠梗阻等表现后,医方虽多次会诊,但未考虑手术吻合口的情况。患者转院后,发现距吻合口系膜缘有一直径约12.5px大小的瘘口,瘘口远端通向脓腔”,说明医方对患者的病情认识不够,处理上存在延误。

案例7

70%

.94

1、医方在对患方的诊疗活动中存在手术操作不当,术后观察病情不仔细,没有及时处理治疗肠梗阻,延误病情(肠梗阻)诊断,没有尽到如实告知病情义务,违背高度注意、谨慎诊断、谨慎治疗义务医疗行为过错;2、医方过错诊疗行为与患方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案例8

30%

.68

患者系阑尾炎穿孔、急性腹膜炎术后并发肠扭转、肠系膜广泛血栓形成,引起感染性休克、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医方对阳功德的医疗行为中存在一定过错,不能除外该过错与阳功德最终死亡的因果关系。

案例9

50%

.5

1、患者因腹痛12小时病情危急转院到医方,医方及时明确诊断,并及时行剖腹探查术,根据术中探查情况切除完全坏死肠管,手术操作未违反医疗原则。术后出现肠瘘是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完全避免的并发症。2、手术后病情出现变化时医方在处理过程中存在以下过失:①术后患者较长时间一直间断发热存在感染,电解质紊乱,有效循环血容量不足,严重营养不良,肝功能损害,一直未得到有效处理。②患者精神差,血压80/50mmHg,重度营养不良,贫血,肠瘘的情况下未达到出院标准而予其出院,违反医疗原则。医方以上医疗过失行为与患者的死亡有一定因果关系,但患者本身是先天性肠旋转不良,且切除了部分肠管及术后剩余的肠管生机不良,这些因素与患者的死亡有主要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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